记者:沈春蕾 发布时间:2012-08-04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1年,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签订的技术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
2010年,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采用大连化物所自主知识产权DMTO技术,投产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生产装置,在2011年创造了58亿元产值。
大连化物所是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近年来,大连化物所不断深化和拓展与中石油、神华集团、中海油、中煤集团、延长石油等大型骨干企业间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交流与战略合作,共同推进能源化工、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生长点。
多领域的科技合作
“大连化物所积极开展与地方政府、企业间的战略合作,推动区域技术转化和研发中心等院地合作平台建设。”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副书记王华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当前,大连化物所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正在酝酿设立厦门、苏州、宁波、济南、哈尔滨、石河子等区域中心。
“这将充分发挥区域中心作为院地合作触角和抓手的作用,引导研究所科研成果与区有优势资源和产业技术需求合理匹配;同时构筑畅通的区域合作渠道和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相关区域的辐射和转化。”王华说。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向产业的转移转化,大连化物所与一些骨干企业合作,共建中石油催化材料联合实验室、延长石油能源化工联合实验室、天津渤化能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新疆天业集团产业技术转移中心、江苏索普集团联合研究所、浙江新化化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及山东玉皇化工新技术研发中心等一批联合研发机构。
在此基础上,大连化物所着力推动长效合作机制的形成,通过组织策划,定期举行双方高层领导间的交流和互访,召开常态化技术研讨会,明确合作方向和目标,加强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推动合作进展。
王华介绍,大连化物所先后组织承办了能源、催化材料、煤化工新技术等一系列高端论坛,如国内首届医学—化学研讨会和院地合作讲坛等活动,邀请多位领导、院士和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产业发展战略及技术前沿报告,促进了研究所与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此基础上,大连化物所密切结合技术和市场需求,开展合作研发,启动实施了一批产业化项目,推动了研究所科技成果中试放大及产业化进程,帮助产业结构升级改造。
比如,大连化物所与徐矿集团合作,采用大连化物所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制天然气(SNG)技术,在新疆实施40亿方煤制气工业示范项目,目前正积极推进立项、可研和示范工作。
未来,双方计划利用西气东输管道,将新疆生产的天然气输送到东南沿海地区,缓解国家天然气资源紧张的局面。
以知识产权为核心
“技术转移转化的前提是技术。”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刘中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当前,真正意义上领先并能够形成新兴战略产业的技术并不多。”
为此,大连化物所一方面在尊重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及时布局新的战略方向;另一方面,大连化物所也将切实地针对国家需求发展,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一直以来,大连化物所积极实施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成果转化工作。在加强研究所本部研发功能、不断提供创新科技成果的同时,“大连化物所也在不断将研究所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向市场。”刘中民说。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有技术需求的企业将可与研究所建立密切联系,并得到研究所在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有力支持,研究所也将对产业技术难题及项目需求响应更为准确、快速;另一方面,研究所可更及时地收到来自企业的反馈,并针对企业需求调整研究方向,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
为了专利成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连化物所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据刘中民介绍,大连化物所已经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大连化物所加强知识产权的早期顶层策划与系统设计,注重后期的动态管理,突出以专利运营为核心的成果转移转化过程。
例如,大连化物所正在尝试从实验室成果到工业化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探索专利技术二次开发及许可转移的模式,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利益分配和拓展合作模式,以及跨所共建开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单元,试图成立研究所主导的科技成果孵化机制。
刘中民说,大连化物所的专利授权、技术合同签订以及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收入,在近年来不断创造历史新高。大连化物所正在将知识产权的协调服务深入到具体的创新研发活动中。
未来,“科技研发将更为紧密地结合产业技术需求,在创新科技引领和产业技术前端发挥重要作用。”刘中民说,大连化物所将通过多层次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与企业密切联系与合作,发挥研究所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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