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卓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大连晚报 头版头条
本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能源局于4月14日印发《关于同意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建设的复函》(国能电力(2016)110号),批复同意我市组织开展国家化学储能调峰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这是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批准建设国家级大型化学储能示范项目,对于推进我市液流储能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做大做强我市储能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城市产业长远发展,把集成电路产业和储能产业作为大力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3月31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十五届五十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我市储能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基础和领先优势,加快推进储能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力,带动我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我市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在省内已建成多个兆瓦级项目,有效支撑风力发电并网应用,大大减少弃风带来的资源浪费。省电网公司对该系统在全省电网所起的调峰调频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2015年底,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级电力系统研究机构,对我市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路线、区域大型电池储能电站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工程方案进行了论证。认为在大连建设大规模储能调峰电站对提高区域电网调峰能力、提高大连南部地区供电可靠性、促进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此次国家能源局在全国首次批准建设国家级大型化学储能示范项目,在技术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上都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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