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3-11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吕东浩)“当前,东北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战略机遇,正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动能培育,谋求全面振兴。”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所长刘中民提出,东北全面振兴不仅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更需要调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2018年9月出刊的《国资报告》杂志引用的数据显示,2015年,吉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地方国有企业44家,产值153.8亿,中央企业22家,产值3784.7亿,地方国企的产值仅为中央企业产值的4%。“可见,央企在东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刘中民说,央企改革发展本身就是东北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东北振兴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主力军作用。
“央企的改革发展与东北振兴战略要相互促进、相互带动,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刘中民建议,国家要加大对央企服务东北振兴战略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以重型产业居多的东北央企加速改革蜕变,尽早参与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来。同时,地方也要结合当地资源、产业特点,与央企一起培育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并通过改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作用,解决央企在改革中的历史包袱和后顾之忧,让企业轻装上阵,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目前央企在上下游的产业占比严重不均衡的现状,刘中民强调,作为某一产业领域的核心企业,央企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其品牌、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建设提高技术研发投入比例,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中下游延伸。可通过共建产业化园区的方式,带动产业链周边企业发展,提高央企与地方产业的关联度。此外,部分高度参与市场化竞争的央企应允许地方企业参股甚至部分股份可划归地方所有,进一步推进央企多元化股权改革和混改试点,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到央企改革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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