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所长刘中民建议 让央企在东北振兴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大连日报2019-03-10)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0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石朕 董国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时提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强身健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所长刘中民在分组讨论中表示,当前,东北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战略机遇,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仅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更需要调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央企作为东北经济发展的传统主力军,是促进东北振兴的重要力量,更应该在东北振兴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依据2018年9月国资委主管的《国资报告》杂志中引用的数据,2015年,吉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地方国有企业44家,产值153.8亿元,中央企业22家,产值3784.7亿元,地方国企的产值仅为中央企业产值的4%。可见,中央企业对于东北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刘中民委员介绍。

  “央企的改革发展要与东北振兴战略相互促进、相互带动,国家层面要加大对央企服务东北振兴战略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大部分是重型产业的东北央企加速改革蜕变,尽早参与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来,地方也要结合当地的资源、产业特点,努力与央企一起培育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并通过改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作用,解决央企在改革中的历史包袱和后顾之忧,让企业轻装上阵,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刘中民委员建议。

  “央企发展要与地方产业的上下游联动,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央企的品牌、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建设,提高技术研发投入比例,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中下游延伸。”刘中民委员还提出,可通过共建产业化园区的方式,带动产业链周边企业发展,提高央企与地方产业的关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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