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2-03-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朱玥怡)“社会资本引入科技创新,将科技插上资本的翅膀,是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手段。但是,当下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债权融资多集中在研发过程末期和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社会资本在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的大环境下,更倾向于支持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科研成果和相关产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如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从研究到成果及应用的各个阶段,促进科技创新的同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仍需要深入思考和探索。
为此,刘中民提出,建议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证券化交易平台,引导资本介入科技创新全过程。
具体而言,建立科技成果证券化交易平台即将科技成果的概念扩展到科技创新的各个阶段,建立涵盖不同类型科技成果的证券化交易平台,以份额化后的科技成果作为交易标的物,由简单的“买卖双方”关系,变成多方共同参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引导资本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及应用全过程,促进科技创新的同时促进科技产业发展。
以份额化后的科技成果作为交易标的物,将涉及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对科技创新的进展进行评价?
刘中民表示,理论上,科技创新的任何进展均对应着其创新价值的提升,这些价值提升对应着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是可以通过专家或第三方评价认定并公之于众的。
因此,刘中民建议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与认证体系。科技成果的评价是科技成果份额化交易的基础。科学技术本身具有较大的未来收益不稳定性,国家层面有必要引导金融资本通过证券化介入建立一套规范和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严把第三方评估,即:筛选出确有明确适用背景和应用前景的科学技术,并科学评估该技术在研发过程及产业化过程中的风险与价值。
在刘中民的构想中,交易平台应包括科学技术评级、信用增信、发行、托管银行等机构,全链条支撑技术研发方、投资方、产业实施方等各方充分接洽,降低投资参与门槛,并设计一系列措施有效规避重大风险,合理分担不确定风险,健全相关金融优惠与补偿机制,引导资本流入科学技术研发全过程,进一步加速科学技术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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