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组:
辽宁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对2006-2008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转发相关通知,请有关研究组按照通知要求上报验收材料。
联系人:白玉
电话:84379178
email:baiyu@dicp.ac.cn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2006-2008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十二五”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设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06-2008年度,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下达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程序
1.凡申请验收的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需登陆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按要求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在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单位申请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核。
3.省科技厅对经过审核的结题报告进行复核,并为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基金项目组织验收。省科技厅为每个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会议验收,会议具体由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承办,省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
4.参加会议验收的基金项目承担人需在线打印已复核通过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七份,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报送至辽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三、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
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
各单位会议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2.未申请验收及未通过验收的基金项目承担人不具备申报以后年度辽宁省自然基金项目的资格。
3. 以前年度尚未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内。
四、关于报送“十一五”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的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完成《“十一五”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及“十二五”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设想》的报告(见附件1),并认真填写《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规划研究与编制相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务于4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科技厅。
2.定于4月下旬召开辽宁省“十二五”应用基础研究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研讨会。拟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处处长参会并做好发言准备,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联系人: 冯妍 刘佳
电 话: 024-23983409
E-mail: liujia@lninfo.gov.cn
辽宁省科技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