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连市经信委《关于申报大连市2010年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现转发大连市经信委《关于申报大连市2010年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请有意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白玉

电话:8437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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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市2010年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老工业基地建设,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进程,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和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大连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和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大连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简称“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现将2010年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我市工业企业,列入大连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及国家、省、部级有关技术创新计划的项目;
  2、市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申报项目,须在上年度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
  3、申报的项目要具备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实施有保障,并在2011底前完成的基本条件,项目的研发投资总额原则不低于100万元;
  4、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资金配套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
  5、项目须由承担单位独立申报,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申报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范围
  1、支持我市确定重点发展的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信息通信产品、集成电路、新材料及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十大新兴产业中,对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有重大作用的产品研制和技术开发项目;
  2、支持以国家拉动内需投资的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成套项目和工程配套为重点,以提高产品机、电、液、仪一体化水平为目的,通过开展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整合资源、系统集成等技术创新工作,开发研制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其配套产品和核心零部件项目;
  3、支持市级以上技术中心中行业排头企业,以提升和形成核心技术为目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条件建设项目;
  4、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明显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5、支持运用节能减排技术、循环经济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研究开发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成套设备和配套产品;
  6、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网上申报。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请登录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网址:www.jxw.dl.gov.cn)点击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简要说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4日。
  2、项目初审。经信委有关处室、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和技术创新性在网上进行审查。有关处室于2010 年5月25日前提出书面项目初审意见,科技处汇总后与财政局有关处室商定通过初审的项目,并通知申报单位进行正式申报;未通过初审的项目,则终止申报。
  3、正式申报。通过初审项目的申报单位(另行通知),须填报《项目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简要说明》,同时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要求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后,统一送至市工业技术交流中心。
  四、项目评审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经信委有关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按专家评审会答辩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答辩材料,准时到会并如实反映项目的有关情况。
  联系人:  刘  军
  联系电话:8364552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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