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拨款网上确认的通知

根据中科院计字【2010】140号文件规定,中科院单位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收到项目经费后,不再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我所在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后,由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在7日内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项目拨款确认即可。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刘卫锋(9197),财务处王悦(9825)

附件:《关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拨款网上确认的通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拨款确认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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