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控股印发的《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科资发监字(2010)45号】精神,我所对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请见附件1)。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产业化工作的副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原则的把握并监督指导工作小组的工作;工作小组由所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所纪检监察室相关同志组成,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内容的具体执行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积极做好宣传、落实工作。为使我所控股企业对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将首先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在8月中下旬召开由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参加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及任务布置会议。会议将首先要求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文件政策精神、工作步骤以及相应的时间要求进行安排布置。
三、要求各控股企业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做好自查工作。工作小组将拟定《控股企业自查工作方案模板》,并指导各公司按照模板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在整个自查阶段,要采用“工作承诺制”,即各控股公司经营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要求各公司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为了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工作小组将于8月底至9月中旬到控股公司对“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五、在我所内设立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具体请见附件3)。我们将在动员会上公布举报电子邮箱和电话;同时做好举报信息的登记、查处、督办工作,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总之,我们将按照中科院和国科控股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的具体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所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
1、 大连化物所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名单
附:国科控股治理“小金库”工作举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702党组办
邮 编:100190
举报电话:010-62800718(党组办)
举报邮箱:jbxjk@rose.cashq.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