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做好2010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工作,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1、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该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0年6月30日前通过科技部、省科技厅或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验收),或授权发明专利等。
(2)申报科技进步奖所开发的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
(3)申报技术发明奖须提交发明专利有效性证明。
2、推荐可由单位推荐也可由专家推荐。专家推荐需要3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项市科技奖励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撰写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签名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在市科技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3、以下项目不可进行推荐: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三、推荐办法
1、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网络推荐同时,报送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
2、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3、科技奖励网上申报于8月20日—10月15日运行(见大连科技信息网首页右侧)。
四、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研究组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拟申报奖励的名称和奖种信息发送到科技处,科技处将上报所领导审核后通知研究组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人:杜伟
电 话:8437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