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1年度我院对台交流的工作计划,请各研究组按以下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对台交流合作计划:
(一)请有关课题组于2010年10月1日前将2011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我处。报批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双方)、内容、时间、地点、规模(会议总人数及台湾学者人数)、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背景情况等。如需经费支持(仅资助台湾学者,不含国际旅费),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
(二)组团赴台参会:请尽早(至少提前4个半月)向我处告知组团赴台方案,要求说明赴台参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名称、组团理由及团组成员情况、台湾主办单位及会议背景等情况。
(三)邀请台湾地区高层官员和敏感人士来访或参加会议:至少提前一个月半月向我处报送台湾学者来访请示,说明被邀请者的基本情况、邀请目的、来访时间和期限等。经同意后,方可发出邀请。
联系人:杨绿娟 8437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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