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1]3号的规定,现将我所拟推荐参加201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项目评审的2个项目(含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之内,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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