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上报时间:按照《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及细则要求,于2011年4月20日前组织上报转化认定项目;
2.上报范围: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包括:先进制造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信息产业、节能环保、海洋业、生物育种及高技术服务业等;
3.上报材料:以文件形式上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转化阶段、投资额、认定分数(市级)和参与认定专家名单(市级)等,电子版发送至duwei@dicp.ac.cn;
4.项目推荐:从已认定的转化项目中筛选2-3项先进、成熟、适用的共性技术推广类项目,省科技厅成果处将组织各类对接、洽谈及推介会;同时将建立网上发布制度,定期利用辽宁科技信息网、辽宁成果网等平台发布;
5.其它事项:(1)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将从认定项目中产生;(2)前期已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项目,经完善后可重新申请认定;(3)企业申报的待转化项目和研究院所申报的已转化和正在转化项目不作为认定重点,原则上不予认定。
联系人:杜伟
电 话:84379172
邮 箱:duwe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