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1〕76号)精神,为做好我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非华裔外籍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评审与批准程序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评审与批准按专家初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国家外国专家局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专项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申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时,需请5名以上同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明确的专家初评意见。
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进行审查,必须对申报项目单位的条件、所申报项目在国内外所处水平、引进专家的必要性、拟引进专家的水平、预期达到的效果等进行充分论证,对拟引进专家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
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部门对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所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进行初审、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1、可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和专家团队成员的相关费用。
2、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外国专家,按规定程序申评、批准后,可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3、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提供来华工作便利。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
3、拟引进专家的PPT介绍材料(长期全职专家必须含影音资料,并附中文译稿)。
(二)报送时间:
1、2011年7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
2、审核通过后,于7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附件1、2,一式四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 张华安
联系电话:84379556
电子邮箱:talents@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