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为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化物所发〔2007〕99号)、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科发人教字〔2008〕1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现将2011年度岗位聘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研究室岗位设置
参照国家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分别设置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岗位。
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岗位。
实验技术系列设置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岗位。
(二)管理及支撑部门岗位设置
分别设置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岗位设置三~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科发人教字〔2006〕142号)“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四级职员的有关政策,在政策出台前,各单位不得新聘四级职员”的要求,本次不组织聘任四级及以上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中级(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初级(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等)岗位。
(三)辅助岗位设置
辅助岗位设置七~十级职员岗位。
未达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只能竞聘职员岗位,现任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者可竞聘八级职员岗位,其它未达到七级职员岗位者可按任职条件和年限竞聘相应级别职员岗位。
1、2011年8月在岗的职工可以根据所从事工作性质竞聘相应岗位。
2、竞聘人员的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至2011年底。
3、研究组长、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人和任职2年以上的项目骨干,可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4、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符合职位要求,竞聘高等级岗位时,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博士毕业满5年且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或博士毕业后连续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满4年的,可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5、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和能力符合基本任职条件,业绩特别突出的非骨干人员,经包括所在研究组组长、研究室主任在内的3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可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6、竞聘中级及以下人员必须满足基本任职条件,不允许破格竞聘。
7、管理及支撑部门创新岗位须按已确定的系列竞聘高一级岗位,不能变更系列。竞聘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者,须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方可竞聘。
对于符合职位、工作业绩和能力要求,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破格竞聘高级岗位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2、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说明的通知》(人教字〔2007〕34号)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精神,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对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者,可竞聘专业技术或职员岗位。
五、岗位聘任委员会及其职责
我所分别成立科技岗位聘任委员会和管理及支撑岗位聘任委员会。
研究所科技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评审正高级岗位的聘任人选;根据各研究室岗位聘任委员会和管理及支撑岗位聘任委员会的推荐,评审副高级岗位的聘任人选。
研究所管理及支撑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评审五、六级职员岗位,评审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人选,各系列推荐结果须统一排序。
各研究室分别成立研究室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副高级岗位的聘任人选,各系列推荐结果须统一排序,评审中级(含)以下岗位的聘任人选。
各研究室岗位聘任委员会由室主任担任主任,委员由研究组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项目骨干(副高岗位以上)等人员担任,总数不少于5人(本室委员数量不足者可从其它研究室聘请)。同时另指定一人担任秘书(由本次不竞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担任),负责竞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评审的准备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七级(含)以下职员、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人选。
六、日程安排
8月29日前,各研究室将岗位聘任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名单报人事处。
9月5日前,竞聘者个人提出申请,研究室竞聘正高级岗位的竞聘表直接报送到人事处;研究室竞聘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表报送到各研究室(联系人为各研究室岗位聘任委员会秘书,待各研究室上报后统一公布),管理及支撑部门的竞聘表由各部门汇总后报人事处。
9月19日前,管理及支撑岗位聘任委员会和各研究室科技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推荐,并对各系列副高级岗位的推荐结果统一排序。各研究室评审时间请提前告知人事处,人事处工作人员将参加各研究室的评审。各研究室在组织评审之前,要持受理的个人竞聘表到人事处核对竞聘者个人信息,统一制作评审表格。
9月21日前,各研究室将副高级岗位推荐名单及排序、中级及以下岗位推荐名单、岗位竞聘表及评审表报送到人事处。
各研究室可根据本室情况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安排本室各项工作时间。
所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研究所将成立监督小组,对评聘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所有申请人、评审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评聘纪律规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379341 84379882
电子信箱:zhangxj@dicp.ac.cn
联 系 人:张晓洁 毛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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