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落实2012年度我院对台交流的工作计划,请各研究组按以下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对台交流合作计划:
(一)请有关研究组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2012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我处。报批内容如附表所示(“海峡两岸会议申请表”)。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仅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不含国际旅费)。请各研究组按要求准备材料,及时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中的“海峡两岸会议”申报,并请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科技处。
(二)组团赴台参会:请尽早(至少提前4个半月)向我处告知组团赴台方案,要求说明会议名称、赴台时间、地点、组团理由、团组成员情况及会议背景情况等。征得中国科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口头同意后,方可正式申请赴台立项手续。
(三)邀请台湾地区高层官员和敏感人士来访或参加会议。请至少提前1个半月向我处报送台湾学者来访情况,说明被邀请者的基本情况、来访身份、来访目的、起止时间等。经中国科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发出邀请。
附件:海峡两岸会议申请表
联系人:杨绿娟 84379175 yanglj@dicp.ac.cn
相关链接:http://www.bic.cas.cn/tzgg/201109/t20110902_333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