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做好2011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工作,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1、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该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科技成果,并已获得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2)申报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
(3)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提交该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法律状态有效的证明。
2、推荐可由单位推荐也可由专家推荐。专家推荐需要3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项市科技奖励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撰写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签名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在市科技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3、以下项目不可进行推荐: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三、推荐办法
1、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网络推荐同时,报送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相关表格请在以下网页下载:http://www.dlinfo.gov.cn/news/2011/10-26/02210592296.html。
2、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3、科技奖励网上申报于10月26日—11月30日运行。(见大连科技信息网首页右侧)请各单位按时填报。
四、回避要求
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推荐时要一并提交。
五、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研究组于2011年11月9日前将拟申报奖励的名称和奖种信息用邮件发送到科技处,上报所领导审核后科技处通知研究组准备申报材料并上网填写,11月30日完成推荐。
联系人:杜伟
电 话:8437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