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所公共区域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持续保持我所环境的干净、整洁,综合管理处近期将组织一次全所公共区域私放物品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工作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

  重点区域:走廊、楼梯间、楼梯前室、电梯前室、屋面、实验楼周围。

  此次整顿分两个阶段:6月25日前,研究组自查自清,对仍需要在公共区域内摆放的物品,请将物品摆放整齐并详细标注(标注内容详见附件一),经综合管理处备案许可(备案内容标注内容详见附件二);6月26日起,对未经综合管理处备案、私自堆放在公共区域内的物品,将进行网上公示、建立档案,公示期结束后对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物品,将予以转移清理。  

  请各研究组组长、行政秘书、安全员和全体职工引起重视,切实做好研究组公共区域内私放物品自查自清工作。

  如涉及退库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清理,请告知财务处并提交申请,工作过程中如需协助请与综合管理处、财务处及时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综合管理处:刘  斌  13942832994

  财  务  处:陈万勇  13942009979

        季鹏飞  13591822351

  附件一  大连化物所公共区域物品标注

  附件二  大连化物所公共区域物品存放申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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