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下发的《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3】21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其中检查内容之一为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不含气体)采购、存放、使用和处置情况。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研究组自查

请各研究组根据国家、中科院以及我所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本组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化学品自查工作,做到危化品购入规范,帐物相符,存放与使用安全,并填写《2013年危险化学品自查表》,自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9日,截止日期前各研究组将自查表格反馈至所安全管理部门。自查工作由研究组自行组织完成,所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验室需求,提供一定协助。

第二阶段 所安全部门核查

所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研究组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分析汇总各部门危险化学品采购、存放、使用和处置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核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核查工作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各组安全员协助完成。本次专项检查是我所第二季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检查内容及扣分按照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阶段 落实整改

各研究组根据自查及核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结合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开展整改工作,所安全管理管理部门根据研究组的需要提供必要协助。整改工作需在2013年5月24日前完成。

附: 《2013年危险化学品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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