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连市第二批突出贡献专家和第六批优秀专家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评选大连市第二批突出贡献专家和第六批优秀专家的通知》,现开展大连市第二批突出贡献专家和第六批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要求“两院”院士、省“十百千工程”中“十百”层次人员和已获辽宁省第二批领军人才及第六批优秀专家称号人员,直接纳入到市级优秀专家队伍管理,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连续3年在连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二等奖或两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获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科技进步类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及完成重大项目课题的专家。 “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重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在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技术创新活动中有重大技术突破,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中,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的人员:

4、具有精湛的工艺和生产技术,在传授新技艺、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在全国性一、二类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五名、前三名的人员;在省级一、二类技能大赛中分别获得前两名、第一名的人员。

5、担任国家级学会所属各专业学会或二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者;应邀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并担任分会副主席以上职务者;在重要国际刊物上发表过4篇以上论文者; 

6、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人员;

首次参评的,可填报近五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连续参评的,只填报近三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既符合市优秀专家申报条件,又符合市突出贡献专家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同时申报,评选结果就高不就低,奖项不兼得。

(二)市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具有两次被评为市优秀专家的资格,或在五年内荣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的前两位人员。

三、报名截止日期请申请者将《大连市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大连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和《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表》、《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于6月4日17:00前发送到wuchuang@dicp.ac.cn 

 

联 系 人:吴 闯

联系电话:84379341

E-mail:wuchuang@dicp.ac.cn

附件:1、 推荐表、推荐人选名册 

   2、 首批突出贡献专家和大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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