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国与亚非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国与有关亚非国家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及部门合作协议,国家科技部现征集2015年度中国与部分亚非国家的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及政府间交流项目。详情请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401/t20140129_111752.htm
一、项目类型
1.联合研究项目
联合研究项目旨在支持两国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就共同感兴趣并能使双方受益的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开发。项目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和较强的创新性,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合作双方应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并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具备相应的研发投入能力。本年度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的征集国别为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其中对日合作的日方合作方必须是日本理化研究所。
2.产业技术合作项目
产业技术合作项目旨在支持两国企业开展面向新产品、新工艺的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须有较高的创新性,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及商业化前景。双方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项目并提供技术支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成果产业化所需技术、资金和产业化能力。合作双方应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合作双方应已就项目合作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本年度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征集国别为韩国、以色列,征集领域不限。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3.交流项目
交流项目旨在通过支持两国间具有明确目标的人员交流,支持两国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合作开展研究与开发,及技术的转移与推广。项目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和较高的创新性,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合作双方应具备相应的研发投入能力,并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并就项目合作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本年度政府间交流项目的征集国别为南非、泰国,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与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要求
联合研究和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件2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交流项目申请表请按照附件3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此外,所有三类项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议等材料。
2) 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
所有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设置文件名。
2. 申请材料的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其中附件4只需电子版)在4月1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卢歆怡
电话:84379175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附件:
2. 项目建议书(请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