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通知,现组织我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人事处将根据推荐和报名情况,择优通过中国科学院、辽宁省、大连市、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渠道进行推荐申报。各个渠道总名额如下表所示,目前已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推荐渠道,我所名额为2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渠道,我所名额为1人,其他渠道预计各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个渠道名额预计最多1个。
推荐渠道 |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
中国科学院 |
30 |
5 |
辽宁省 |
20 |
2 |
大连市 |
5 |
1 |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1 |
0 |
三、有关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 每个研究室(部)择优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负责人、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申请者于2014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一览表》发送至yuhao@dicp.ac.cn。
联系人:于浩,84379235,yuhao@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