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报销临时使用“普通报销单”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财政部要求,3月10日我所新出台了《大连化物所差旅费管理办法》(化物所发【2014】27号),但院里还未开发完成与新办法相配套的ARP网上报销系统中的差旅费报销单。在新系统未完成期间,报销差旅费请使用网上报销系统中的“普通报销单”,待新版差旅费报销单开发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