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做好我所2014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4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4]214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始性科技创新。
(2)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科研装备研制项目。采取研究所自由申请和院自上而下部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进。
(3)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实验装置或样品仪器。
(4)满足解决国家或我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5)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同时又能够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岁及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加强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此类项目一般应由仪器设备研发一方牵头负责,所研制的设备使用权归需求提出一方所有。
4)持续支持类。针对装备研发的优势领域,应加强统筹策划,促进持续发展,组织遴选符合申报要求的研制项目进行推荐,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依托单位在此领域的技术发展现状、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6)限项申报,我所限报4项;
(7)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申报程序
(1)上报研制项目实施方案;
(2)科技处组织所内评选,择优推荐;
(3)上报院条财局;
(4)院条财局组织需求评审和技术评审。
(5)签订研制项目任务书。
请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再要求按比例自筹。
请于2014年7月21日前提交研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5份,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所内评选、论证,择优(排名前4项)上报院条财局。
科技处联系人:张俊
E-mail:zhangjun@dicp.ac.cn
电话:89719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