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现颁布新版《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单》、《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记录单》,自2014年10月8日起开始使用,2014年10月28日前,新、旧表同时有效。2014年10月29日起旧表废止。
新版申请单和记录单合并为一套表格,分别为表1和表2。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完成后,请认真填写申请单和记录单,缺一不可。提交纸质版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hangjun@dicp.ac.cn。
附件:《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及记录单》
联系人:张俊,89719,13019453808,zhangjun@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