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我所研究生医疗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每两个月报销一次,时间为单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即:1月14日、3月18日、5月13日、7月15日、9月16日、11月18日。报销时间:8.00—16:40。
二、报销地点
经卫生所审核报销单据后到研究生大厦C座103房间报销。
三、注意事项
1、报销时携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急诊须带急诊病志。
2、医大附二医院门诊三楼“临海药房”用药自费,不予以报销。
3、住院治疗时,需到卫生所办理住院费审核手续,出院后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办理报销。
4、门诊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20%;住院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10%。
卫生所联系电话:84673304、84379108 联系人 :薛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