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为推进质量管理工作在我所的深化和发展,表彰在推进体系建设和提高产品质量及推进质量技术应用方面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化物所发【2012】41号“关于印发《大连化物所质量先进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符合《大连化物所质量先进评选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请填写《大连化物所质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1月14日前报质量处。
质量处将组织评审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产生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所班子批准后,以所发文形式予以公布,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