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化物所拟对长兴岛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HWSZHC/DL2015001

  1.3 招标内容: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物业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至少两份,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有科教文化单位服务业绩的优先;

  4)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和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大连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备案证书》。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402室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3 物业管理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外地投标人需携带注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备案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相关授权委托书等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2月1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402室;

  3)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401室。

  4.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投标工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化物所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联系人:吕垚、赵金

  电 话:0411-85760855、84379202

  邮 件:lvyao@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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