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中国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8号)、《沈阳分院人员聘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1.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 1名

  工作职责:从事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

  2.科技合作处:院地合作岗位 2名

  岗位(1)工作职责:从事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

  岗位(2)工作职责:从事与地方的院地合作工作

  3.组织人事处:科技干部管理岗位 1名

  工作职责:从事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2. 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办公工具;

  3.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要求:

  1.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2.院地合作管理岗位需理工科专业,材料、化工专业优先;

  3.人事管理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人事管理经验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生优先。

  4. 熟悉OFFICE办公软件(要求熟练制作PPT),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任职条件应聘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信箱为rsc@mail.syb.ac.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

  2.应聘者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等,以上材料恕不退回。

  3.分院组织人事处将按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者将会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须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便查验,未通过初审者将不被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通过者将参加公开竞聘,公开竞聘时应聘人报告(用PPT形式)10分钟,答辩5-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后管理

  1.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沈阳分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单位无能力解决住宿,需自行解决。

  附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岗位竞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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