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沈阳分院已发布《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关于对拟任院长助理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的通知》,根据沈阳分院要求,现将公示材料予以转发。
分院系统各单位、分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参与范围,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需对拟提拔或调整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
经沈阳分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毕伟、李明同志拟任沈阳分院院长助理。现将毕伟、李明同志的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进行公示,时限3月16日至3月2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同志有何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沈阳分院监察审计室反映。
公示联系部门:沈阳分院监察审计室
公示联系电话:024-23983350,23983567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