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家及大连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我所实际情况,我所从即日起规范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1、我所工作人员要随身携带门禁卡,无门禁卡人员要履行登记程序;
2、我所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入所要停车配合检查,车内搭乘所外人员要履行登记程序。搭乘所内人员时,搭乘人要出示门禁卡证明身份,否则履行登记程序;
3、外来人员及车辆要积极主动配合登记确认。不服从管理、影响正常科研秩序、无理取闹的将限制其入所;
4、所内开展重要活动有外来车辆及人员入所时,主办部门要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处备案,并提供外来人员及车辆信息;
5、老大厦北侧小门只允许刷卡进入,无卡人员请到正门口登记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