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导师遴选、加强导师培训的相关要求,申请我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有关事宜如下: 

  1、申请者需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请仔细阅读以下附件; 

  3、请于2016422日前,将相关表格及电子版按要求提交; 

  4、本次申请导师材料将上报6月初的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我所二级学科设置如下,请申请者在以下专业中选择申报专业。 

  理学专业: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环境工程。 

   联系人:熊川男 

  办公地点:研究生大厦A703 

  电话:84669170 

  Emailzhaosheng@dicp.ac.cn    

  附件1. 申请注意事项(必读)

  附件2. 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2011.6.7)

  附件3.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报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 

  附件4. 涉密人员宣传报道审批表——报纸质版(如需要) 

  附件5. 导师简介样式——报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 

  附件6. 新增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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