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导师遴选、加强导师培训的相关要求,申请我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有关事宜如下:
1、申请者需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请仔细阅读以下附件;
3、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表格及电子版按要求提交;
4、本次申请导师材料将上报6月初的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我所二级学科设置如下,请申请者在以下专业中选择申报专业。
理学专业: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环境工程。
联系人:熊川男
办公地点:研究生大厦A座703
电话:84669170
Email:zhaosheng@dicp.ac.cn
附件2. 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20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