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沈阳分院《关于申报科发局“STS区域重点项目”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19日前将PPT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处。由科技处汇总后,将统一报送沈阳分院。
联系人:刘丹竹
联系电话:89178
Email:liudz@dicp.ac.cn
关于申报科发局“STS区域重点项目”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系统单位:
根据3月3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以及院局领导指示,现以分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科发局“STS区域重点项目”的备选项目,相关说明如下: 区域重点项目的定位:主要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瞄准关系民生、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着重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1. 区域重点项目的定位:主要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瞄准关系民生、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着重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2. 项目支持原则:
? 关键技术不成熟的不支持
? 市场化前景不清晰的不支持
? 项目负责人、工程化队伍、产业化队伍等项目研发人员不到位的不支持
? 地方、企业等社会资源实质性匹配或主动立项的,予以优先支持
? 院属单位主动启动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
3. 数量:沈阳分院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4. 建议的项目不意味一定能立项,科发局按照项目优先序与具体项目质量,研究后确定是否进入正式论证阶段。
5.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按4:3:3进行年度拨款,第三年视项目完成情况与成果影响进行后补助。
6. 项目成果必须落地,本次STS区域重点项目实施区域只限辽宁,暂不包括建有STS中心的山东。
7. 鼓励组织跨所和分院辖区以外研究所的力量,科发局要求原则上分院系统单位所承担的STS区域重点项目经费占分院经费总额的比例不超过50%,分院建议各单位在项目设计阶段就要注重整合其他研究所的技术力量参与当中,并提前做好沟通。
8. 分院将对所推荐的项目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筛选。
9. 项目建议书先采用PPT形式(PPT表现形式应图文并茂,纯白色模板),PPT请严格按以下提纲:
——目标与预期影响(阐述预期目标与可实现的定量化指标,重在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在国家与省区层面产生影响的方式、产生影响的程度)
——技术与成果基础(技术积累及其成熟度分析,成果可推广与产业化的分析)
——院内队伍基础与组织(研发力量与管理力量分析,鼓励跨所和组织全院队伍)
——外部合作机制与资源集成方式(外部合作伙伴、合作体制机制、外部资源获取与统筹集成使用方式)
——实施方案(重在研发、示范推广与产业化方案及明确的技术路线分析)
10. 请将PPT项目建议书于5月20日前邮件报送沈阳分院科技合作处(jzhang@mail.syb.ac.cn),逾期视为无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