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02号),现组织我所2016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对象是我所正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享受“国特贴”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已享受过“市特贴”且享受时间满4年的人员,如有新的贡献可列入选拔范围;未在大连落户的人员,应已领取《居住证》(或《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且与我所签订不低于3年的工作合同。本次大连市选拔名额为专业技术人才45名,高技能人才5名。我所可推荐3名。
(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对象是我所柔性引进(特指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大连市),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大连建设贡献智力的国内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本次大连市选拔名额为10名。我所可推荐3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或享受省(部)级领导待遇的人员以及2016年3月1日(人社部函〔2016〕30号文件印发之日)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列入此次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1.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人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科学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在连中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参评享受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应重点考察其为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证书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赛并获得前三个等级奖励。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特聘专家”
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近5年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发展解决关键技术、管理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为我市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热心我市的发展与建设,做出特别捐赠。
三、推荐程序:
1、研究室(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选。
2、研究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电子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2016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或《“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情况登记表》、《2016年申报“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一览表》发送至wuchuang@dicp.ac.cn
2、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电子版未经审批,不得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如有涉密内容的,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报送。
联 系 人:人事处 吴闯
联系电话:84379341
E-mail: wuchuang@dicp.ac.cn
附件:《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