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院里要求,现组织填报“科研仪器设备2017年政府采购(一上)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必须编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17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采购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支出之间串项;已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不纳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院里重申,“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对执行中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
填报范围:所内各预计收到的财政拨款、其他经费以及2016年结转经费采购的单价或批量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
填报方式:1、完成附件1“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表——设备”。2、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附件2“2017购置设备详细资料”。
请于7月15日下班前发送电子版到科技处,经科技处、财务处审核汇总后上报院里。年末“二上”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将依据此次编报及院下达的“一下”控制数进行填报。
联系人:张俊89719,zhangjun@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