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科技副县(市)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93号),现开展我所选派组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处级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现实表现比较突出,有一定发展潜力,热心为基层服务。
2、符合挂职县(市)发展主导产业所需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中层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本人自愿,身体健康。
三、挂职时间及要求
1、挂职时间为3年,从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底结束。
2、挂职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工资和行政关系,派出单位保留编制和职务及各项福利待遇。
3、全职挂职
四、挂职岗位
挂职岗位详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挂职工作的职工,填写《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登记表》、《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名册》,并将纸质材料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 系 人:人事处 吴 闯
联系电话:8437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