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时间
每两个月报销一次,时间为单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即:
1月11日、3月15日、5月17日、7月12日、9月13日、11月15日
报销时间:8:00—11:00 13:00—16:30
二、报销地点
经卫生所审核报销单据后到研究生大厦C座103房间报销。
三、注意事项
1、报销时携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急诊须带急诊病志。
2、医大附二医院门诊三楼“临海药房”(购药自费),不予以报销。
3、住院治疗时,需到卫生所办理住院费审核手续,出院后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办理报销。
4、门诊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20%;住院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10%。
5.挂号费、诊查费、中药汤剂、镶牙、洗牙、痤疮、切除痣、注射免疫制剂、猫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激素水平检查、救护车费、担架费、护理费、探亲医药费(急诊除外)等均不予以报销,车祸外伤要找肇事方处理,如有异议请到卫生所查询。
联系电话:84673304 84379108
联系人 :薛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