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所2017年度“延长石油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岛津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所内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较强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工作勤奋,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取得较好成果或取得一定突破。
三、奖金额度
“延长石油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一等奖:3名,5万元/人;
二等奖:10名,3万元/人;
三等奖:25名,1万元/人。
“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
一等奖:2名,5万元/人;
二等奖:4名,3万元/人;
三等奖:8名,1万元/人。
“岛津奖学金”
一等奖:2名,2万元/人;
二等奖:4名,1万元/人;
三等奖:6名,0.5万元/人。
四、申报办法
纸质版材料:
申报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党支部书记签字,交研究生部,同时提交发表文章首页、未发表文章首页和导师签字接收函、专利成果申请受理通知书及专利发明人列表一页、其他获奖证明复印件等(顺序与系统填写成果顺序一致)。
电子版材料:
1、登录http://www.gsc.dicp.ac.cn/jxj/进行注册或登录;
2、录入个人科研成果,选择“2017年企业奖学金”,勾选申请此次奖学金需要使用的科研成果,点击“提交”即可;
3、提交后,点击申请系统左上角“申请状态”,可对申请成果进行预览,预览无误后,打印此页,空白处签字;
备注:
1、科研成果申报要求请参见《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
2、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的科研成果第一产权单位必须为大连化物所。
3、请申请人本人至研究生部(研究生大厦A座703)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现场登记申请意愿;三类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不兼得;登记意愿后,本次申请有效。
五、其他
截止日期:2017年4月21日
联系人:杨华
电话:84379457
电子邮箱:yanghua@dicp.ac.cn
附件2:《大连化物所延长石油奖学金条例》
附件3:《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4:《岛津奖学金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