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延长石油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岛津奖学金”的通知

  为做好我所2017年度“延长石油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岛津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所内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较强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工作勤奋,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取得较好成果或取得一定突破。   

  三、奖金额度 

  “延长石油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一等奖:3名,5万元/人; 

  二等奖:10名,3万元/人; 

  三等奖:25名,1万元/人。 

  “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 

  一等奖:2名,5万元/人; 

  二等奖:4名,3万元/人; 

  三等奖:8名,1万元/人。 

  “岛津奖学金” 

  一等奖:2名,2万元/人; 

  二等奖:4名,1万元/人; 

  三等奖:6名,0.5万元/人。 

  四、申报办法 

  纸质版材料: 

  申报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党支部书记签字,交研究生部,同时提交发表文章首页、未发表文章首页和导师签字接收函、专利成果申请受理通知书及专利发明人列表一页、其他获奖证明复印件等(顺序与系统填写成果顺序一致)。 

  电子版材料: 

  1、登录http://www.gsc.dicp.ac.cn/jxj/进行注册或登录;   

  2、录入个人科研成果,选择“2017年企业奖学金”,勾选申请此次奖学金需要使用的科研成果,点击“提交”即可;  

  3、提交后,点击申请系统左上角“申请状态”,可对申请成果进行预览,预览无误后,打印此页,空白处签字; 

  备注:   

  1、科研成果申报要求请参见《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 

  2、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的科研成果第一产权单位必须为大连化物所。 

  3、请申请人本人至研究生部(研究生大厦A703)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现场登记申请意愿;三类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不兼得;登记意愿后,本次申请有效。 

  五、其他   

  截止日期:2017421 

  联系人:杨华 

  电话:84379457 

  电子邮箱:yanghua@dicp.ac.cn   

  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大连化物所延长石油奖学金条例》   

  附件3《渤海化工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4《岛津奖学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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