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 供稿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17 | 供稿部门:办公室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精神,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5月2日开始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
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