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所安全、环境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7】68号)、大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发【201768)以及大连达沃斯会议期间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落实相关内容,请各部门认真落实我所安全管理制度,并以研究室(部)、职能部门为单元开展全所安全、环境大检查,确保我所科研环境安全、整洁,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特要求如下: 

  1、进一步清理闲置危险化学品和气瓶; 

  2、清理妨碍和阻碍疏散通道的物品及设备; 

  3、清理未备案摆放或堆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及设备; 

  4、各部门重点检查用电设备,尤其是机房及其UPS等电源运行情况,保证高用电负荷下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 

  5、综合管理处督促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同时综合管理处人员将从26日至30日起对全所实验室进行夜查(20:30以后),重点检查无人监护的危险性实验; 

  6、综合管理处、长兴岛综合处组织物业公司做好台风、强降雨、雷电及各类地质灾害等防范和物资准备工作; 

  7、基建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在于防台防汛物资的准备和消防安全工作; 

  8、研究室(部)牵头对本室(部)所辖区域进行检查清理,职能部门要对所属业务工作和区域开展安全自查和清理,并留存检查记录,综合管理处将根据检查记录进行复查; 

  9、自查清理时间:627日至75复查时间:76日至14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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