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7】68号)、大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发【2017】68号)以及大连达沃斯会议期间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落实相关内容,请各部门认真落实我所安全管理制度,并以研究室(部)、职能部门为单元开展全所安全、环境大检查,确保我所科研环境安全、整洁,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特要求如下:
1、进一步清理闲置危险化学品和气瓶;
2、清理妨碍和阻碍疏散通道的物品及设备;
3、清理未备案摆放或堆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及设备;
4、各部门重点检查用电设备,尤其是机房及其UPS等电源运行情况,保证高用电负荷下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
5、综合管理处督促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同时综合管理处人员将从26日至30日起对全所实验室进行夜查(20:30以后),重点检查无人监护的危险性实验;
6、综合管理处、长兴岛综合处组织物业公司做好台风、强降雨、雷电及各类地质灾害等防范和物资准备工作;
7、基建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在于防台防汛物资的准备和消防安全工作;
8、研究室(部)牵头对本室(部)所辖区域进行检查清理,职能部门要对所属业务工作和区域开展安全自查和清理,并留存检查记录,综合管理处将根据检查记录进行复查;
9、自查清理时间:6月27日至7月5日 复查时间:7月6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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