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科院条财局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单项或批量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单项或批量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购,各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监督其及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签订合同后及时将合同文本及信息公开表报送财务资产处。

  具体做法详见附件所示流程。

  财务资产处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84379719

  邮箱:zhangjun@dicp.ac.cn 

  附件: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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