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拟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中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三类项目的申报工作。2018年度国际人才计划与以往要求有一定区别,请各研究组仔细阅读通知,充分利用政策,积极推荐人选。
一、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请阅读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简介和国际合作局人才交流系统操作手册激活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
2、ARP系统进行申报时,请登陆“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3、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⑤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⑥个人简历;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此外,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还须另外提交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其中1封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以上材料经院属单位审核后,提交至院级系统。
二、项目执行时间
1、2018国际杰出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1-2周,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人。经费由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共同承担,院资助70%(3.5万元/周/人),院属单位承担30%(1.5万元/周/人)
2、2018国际访问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资助标准按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教授或相当职称者4万元/月/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3万元/月/人;助理教授或相当职称者2万元/月/人。除此以外,按来自国家及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分别为:周边国家5000元/人;拉、美、非洲地区20000元/人,其他国家地区8000元/人。
3、2018国际博士后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年,不再接受1年期的博士后项目申报。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除此之外,按来自国家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同国际访问学者旅费资助标准。
三、关于延续申报
1、申报条件:
(1)仅国际访问学者可进行延续资助的申报,资助期为2-9个月。目前正在执行或执行结束后需再次来华的外方专家,可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延续资助的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
(2)国际博士后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报,如需继续在华工作,请按照新项目流程进行申报。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长同上述第二项第3条国际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
2、材料要求:
登陆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国际访问学者”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填写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③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④新签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根据院里通知要求,通过ARP系统申报。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指定专人确认开通ARP权限及申报相关事宜。
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各研究组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在ARP系统中提交申报。
联系人:冯天时
联系电话:8437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