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科大2017年9月研究生缴纳学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
2014年9月入学直博生,2015年、2016年、2017入学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
二、住宿费
住在国科大北京各校区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三、收费安排
国科大已在9月15日进行了2017年度学费的批量扣缴,国科大还将不定期进行补充扣缴。
应缴费的学生请在9月20日前将应缴费用存入国科大统一制发的建设银行卡中(卡内金额需要比应缴金额多5至10元,以免扣款不成功)。
四、其他
逾期不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在学学生不予注册,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sao@ucas.ac.cn反馈。
联系人:孙晓珊
联系电话:84379196
电子邮箱:xuej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