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2018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相关申报要求请参看转发通知。
请有意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内容,于11月2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电子版)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孙亮、刘丹竹
联系电话:84379575、84379178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liudz@dicp.ac.cn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依据《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17]52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是由市本级财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支持科技重点项目的政府引导性资金。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我市企业在未来型、先导型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领域,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转移转化一批科技成果。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按照年度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大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申报项目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
(三)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四)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五)申报项目预期能够产生发明专利。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项目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计划、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在研项目;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填报R&D统计报表或上年度R&D投入为零的;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七)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重点方向
(一)人工智能
研究跨媒体感知和认知智能、人机混合智能、面向大数据的群体智能、类脑计算与智能等核心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高性能视觉、听觉、语言理解方法,研发仿生视、听、触觉传感器、执行机构、可穿戴设备、红外图像感知系统等相关产品;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海洋、无人驾驶、交通等领域应用,研发智能家居、电子制造智能工厂等相关产品;开展城市智能感知核心技术研究,实现对城市生产安全要素的全面感知,研发检验监测、防控预警、应急保障以及面向智慧城市各专项领域的智能应用产品;研发物联网核心芯片、智能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云计算资源超大规模扩展、异构融合、高效共享、安全可信等关键技术;建设面向外贸、政务、金融、能源管理等行业的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研究大数据分析与知识工程的理论和技术方法、跨时空多源异构数据管理等关键技术。
(二)精细化工
研发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的结构设计、功能调控和清洁制备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展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分离膜材料、新型高强高模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新能源用高分子材料等制备和应用技术研究;研究无机产品、有机产品绿色低成本制造工艺、智能化生产装备、高效节能等关键技术;研究新型分子筛合成、先进催化剂-吸附剂等关键技术;研发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领域的高效绿色催化剂产品。
(三)先进装备制造业
研发仿生结构驱动、高性能仿生材料应用、仿生感知与控制、仿人认知与学习、水下目标探测与识别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典型零件增材制造与修复工艺、增材缺陷在线监测与去除、专用材料设计和制备工艺、成形精度控制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数控机床精度保持、加工系统状态自感知、自适应、自优化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成套技术装备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制造等关键技术,开发全机型发动机柔性智能装配生产线、风洞试验关键装备、轴承装配智能检测系统、轨道交通牵引系统、汽车焊装柔性装备、发动机清洗机器人、燃气轮机等产品;研究角度编码器、轴承、齿轮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和精密铸造技术,支持科学分析仪器和检测仪器、先进传感技术、新型自动化仪表、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研发。
(四)船舶和海洋工程
支持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研究开发;研发节能环保型VLCC、2万箱集装箱船、大型LNG船和化学品船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万箱级集装箱船螺旋桨、船舶动力、甲板机械、智能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研发海洋工程船舶自主设计、钻采设备、系泊系统、升降装置和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铀资源富集、海洋生物质纤维成型与改性、海水淡化、海洋矿物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五)清洁能源
研发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和配套设备、高效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核电站专用运维智能机器人、控制棒组件用芯块、主泵、耐压屏蔽门、机械密封端面变形控制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4MW级风电机组、风电轴承研发;研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电堆关键技术;研究锂离子动力电池高性能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化、电池隔膜材料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材料批量制备技术;研发绝缘成型件、互感器、电机等产品。
(六)生命健康
围绕肿瘤、呼吸道传染病、流感、银屑病等重大疾病、常见病领域开展药物原始创新,推动一类新药研制;研发生物反应器大规模培养、绿色制备和清洁生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研发。
(七)现代农业
研发一批有效聚合高产、高效、优质、广适等多元优良性状的果树、蔬菜新品种,突破增产提质增效理论和方法,形成高效轻简技术;围绕海洋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良种创智、智能装备、健康养殖、资源养护、绿色加工、资源养护与牧场构建、海产品食用安全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
(八)集成电路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关键芯片、汽车电子、射频无线通信、模拟及功率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化合物集成电路和功率半导体制造;晶圆级封装、三维封装、基板封装等先进技术;清洗设备、氧化剂热处理设备、气体纯化设备、检测仪器等装备;半导体级硅晶圆、电子化学品、电子焊接材料等配套材料。
(九)新材料
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研发激光照明材料与器件、新型纳米功能材料、纳米光电器件及集成系统、纳米生物医用材料、纳米药物、纳米能源材料与器件、纳米环境材料、纳米安全与检测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开发面向高端轴承、海工装备、先进船舶等领域的高性能金属材料;支持碳化硼陶瓷制品研制。
(十)交通装备
研究动车组轴箱弹簧智能制造关键技术;支持研发车轮、车轴、闸片等高铁关键零部件。
(十一)节能环保
开展高能耗产业节能、生态修复成套技术、水处理智能化运维、污染源在线监测、尾气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水资源高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物质有机物资源化利用。
(十二)文化与科技融合
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色固体半导体光源显示、文化创意、“互联网+”文化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增强现实技术与科普教育深度融合;推动电子竞技体育文化平台建设。
(十三)现代服务业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兴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互动教育、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项目。
(十四)军民融合
支持与国内军工集团、军工科研院所、重点军工配套企业合作;在人工智能、先进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研发军用装备和关键部件;研究重大装备再制造技术。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采取纸件报送方式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以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须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产学研合作协议、前期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一式两份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及业务咨询电话
(一)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二)业务咨询电话:
1、高新处(人工智能、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业、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集成电路、新材料、交通装备、文化与科技融合、现代服务业、军民融合)
电话:0411—39989885
2、农村处(现代农业)
电话:0411—39989863
3、社发处(生命健康、节能环保)
电话:0411—39989856
4、规财处(综合管理)
电话:0411—39989828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