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根据通知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截止日期前申报。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8的合作领域为生命科学和医学。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8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8年将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四)报送材料

  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中文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申请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五)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以方合作伙伴须在以方截止日期前同时向ISF提交申请。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方式: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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