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和泰国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气候变化”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根据通知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截止日期前申报。

  一、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申请人可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项目执行期: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拟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0项。

  5.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合作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DFG。

  (2)合作协议。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6.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3月7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7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气候变化”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及说明:经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气候变化,申请代码为D05,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资助年限: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资助经费及说明:2018年资助数量为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TRF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4.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须与泰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5.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3月30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3月26日至30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及说明:经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Natural Products for Drug Discovery),申请代码为B07,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资助年限: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资助经费及说明:2018年资助数量为3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TRF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4.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须与泰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5.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4月13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4月9日至13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方式: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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