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中国专利奖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将各省(区、市)专利总体质量状况作为影响中国专利金奖按地域选取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向我局推荐。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四、名额分配
获得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设省政府专利奖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项目。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五、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在4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申报专利名称专利号发送至知识产权办公室杜伟(duwei@dicp.ac.cn)处统筹申报指标,由于今年限制每个专利权人只能申报两项,请大家尽快反馈,以便尽早协调指标,过时不候。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ztzl/zgzlj/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