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根据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国际电信联盟,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学生赴以上国际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

  二、选派计划

  各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选派人数、实习期限、实习地点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以下简称“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6.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法语等,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实习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专栏的岗位需求。

  8. 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10. 符合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如专业背景等,详见专栏的岗位需求。

  (二)申请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科大各培养单位(研究所、学院、系等)的优秀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

  2. 申请时已获得专栏所列岗位的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

  四、申报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科大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请人只能选择专栏中的一个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须根据项目公布的实习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英文)中予以说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赴艰苦地区和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

  (三)申请人须在2018年4月1日至16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专栏中申报项目的网上报名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在线上传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表。受理机构请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所有填写内容和申请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申请人须在2018年4月13日前打印在线生成的《访学类申请表》(本人签字)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并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按顺序理好提交至研究生部。其他纸质材料即指网上报名指南中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留学基金委于2018年5至6月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相应国际组织推荐。

  (五)相关国际组织于2018年6至7月对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五、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网站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以了解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其他详细信息。

  (二)据专栏中的网上报名指南,申请人无需获得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或邀请信等,可直接申请某一个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1-2个实习岗位。

  (三)最终录取人员将按国际组织的要求签署实习合同,按期派出。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然而,实习人员如能继续留在/赴国际组织工作,或在服务期内留/赴国际组织工作,视同履行服务期义务。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于晓

  联系电话:84379558

  电子邮箱:jiaoxue@dicp.ac.cn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