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工作。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内: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军队系统人员。
二、推荐选拔人数及方式
2018年计划选拔“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0名左右、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130名左右、“千”层次人选270名左右、“万”层次人选600名左右,总计1000名左右人选。为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单独设置企业产业创新人才组别,重点面向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选拔“百”“千”“万”层次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分别不少于30名、70名、100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各层次人选具体选拔条件:
(一)“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推荐选拔条件: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全部具备)
1、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全职在辽宁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
4、入选“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新近引进未入选过“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
具备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作为主要团队负责人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4、在辽宁优势产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拥有核心技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引领新兴业态、领域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6、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重要人才荣誉,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其中,正在享受“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不能申报;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的申报人不能同时兼报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其他计划。
(二)“百”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千”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对未入选过“千”层次人选或入选“千”层次未满三年,但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4、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申报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应为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三)“千”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万”层次人选资格满二年(对未入选过“万”层次人选或入选“万”层次未满二年,但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3、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申报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应为企业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四)“万”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2、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申报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应为本单位重点培养科研人才。具有较强的产业创新思维,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较大,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同等条件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时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
(1)在实施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全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3)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推荐及申报要求
1、请申请者于6月11日前将电子版《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或《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层次人选备案表》发送至fengtianshi@dicp.ac.cn。
2、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电子版未经审批,不得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3、附以往入选情况供申报人参考。
联系人:人事处 冯天时
联系电话:84379235
电子邮箱:fengtiansh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