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长兴岛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长兴岛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建设地点: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 

  建设规模:760/ 

  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总投资:1617万元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大连化物所拟在化物所长兴岛园区新建一座综合污水处理站和一个GF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处理园区内高技术区、科研产业区及行政研发区三个功能区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配套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污水直接经市政管线排入长兴岛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进入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1617万元,总占地面积1402.7平方米,综合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760/天,采用“收集+预沉淀+A/O+二沉+混凝沉淀+滤池+排放”的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臭气)、废水(污水处理后排放的尾水)、噪声(污水、污泥等处理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等固体废弃物)。 

  三、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在产生臭气的池体上加装玻璃钢盖板或混凝土盖板,经废气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再经“水吸收法+光催化氧化”工艺处理达标后,于高于楼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处理达到一级A的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长兴岛北部污水处理厂后排海。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产生的栅渣、沉砂和污泥需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做危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作为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长兴岛园区由市政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通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要求。 

  四、综合结论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长兴岛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属于环保工程,选址位于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的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符合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符合“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及其他现行管理政策。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项目运行后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或降低。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电话:魏老师13942871823 电子邮箱weiji@dicp.ac.cn 

  环评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毕工041-82566409 电子邮箱lnghydl607@163.com 

  公示有效期:1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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